优贡:yōu gòng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清 制,每三年各省学政於府、州、县在学生员中选拔文行俱优者,与督抚会考核定数名,贡入京师国子监,称为优贡生。经朝考合格后可任职。与岁贡、恩贡、拔贡、副贡合称“五贡”。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七:“ 嘉善 谢金圃 侍郎 墉 , 乾隆 十六年以优贡应南巡召试列第一,赐举人,授内阁中书。”《清史稿·选举志一》:“贡生凡六,曰: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  优贡为清代选拔贡生之一制。据〔清史稿校注?选举志〕载:贡生凡六:曰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旧制,优贡之选,与拔贡并重。顺治二年(1645),令直省不拘广、增、附生,选文行兼优者,大学二人、小学一人送监。康熙二十四年(1685),以监生止输纳一途,贫窭之士无由观光,令照顺治二年例选送。雍正间,始析贡监名色,廪、增准作优贡,附生准作优监。乾隆四年(1739),限大省无过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任缺无滥。学政三年会同督、抚保题,分试两场,略同选拔。试四书文、经解、经文、策论,后增诗。二十三年,定优生到部,如拔贡朝考例。试书艺一、诗一,文理明通者升太学;……同治二年(1863),议定甲子科始廷试优生,仿顺天乡试例,分南、北、中卷。……考列一、二等用知县、教职,三等用复设训导。恩、拔、副、岁、优,时称「五贡」。科目之外,由此者谓之正途,所以别于杂流。  由上可见,优贡乃每三年一次由学政会同巡抚,举生员于岁试、科考之最优者,贡入国学肄业;同治以后为鼓励士子,乃仿顺天乡试例,加以考选录用。--作者:叶宪峻 ★清制,每三年由学政保送品学优良的生员若干人,朝考后分别任职,称为「优贡」。《清史稿.卷一○六.选举志一》:「贡生凡六:曰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

1、由于寻驴误了考期,但因寻驴启事写得妙趣横生,文采斐然,被御史大夫谢保发现,荐于京师,考列明通(雍正五年,朝廷命各省督抚学政甄别淘汰一部分衰老的学官,并从当年的会试落卷中取文理明顺的举人补授,录取者列榜公布,即为明通榜。

2、谨上溯古制,参考列邦,拟定京师大学暨各省高等学、中学、小学、蒙学章程,候钦定颁行各省,核实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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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荐举,应博学鸿词科考列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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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朝考列第一等第三名,道光帝拔置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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