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赋:dīngfù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按人丁征收的赋税。始于汉高祖四年,称算赋。凡年十五以上、五十六以下、每人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为一算,亦称丁算。此制历代相沿,唯赋额名称不一。至清初,立编审法,定为五年一举,丁增而赋亦随之。康熙五十年后,定制滋生人丁,永不如赋。雍正时遂将丁赋摊入地税,称地丁。参阅《通典·赋税上》、《文献通考·户口一》。★按人丁所徵收的赋税。汉初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百二十,为一算,后代沿用此制,而赋额不一。也作「丁算」、「身丁钱」。
1、在地主制经济下,佃农被束缚于封建制度,他们被固定户籍,负有徭役、丁赋等义务,不能随便迁徙或改业,也不能自由选择田主和退佃。
2、同时还有“新婚三日无大小”的说法,婚日三天,宾客、亲友、邻里不分辈分高低、男妇老幼,皆可“闹”房。王四香(白)只因征讨李自成,军饷不足,要抽人丁赋税;不分男妇老幼,每人出钱一贯,今天收到这儿来啦。
3、祭祀剩下的米粉饼按男丁年龄大小每人一个,依次分享,直至分完。各代多有丁赋之征,其差别在于对成丁年龄的规定不同,税率不同。
4、但若我们更进一步研究,则知:除了杂赋合并于丁粮以外,并且丁赋亦有归并于田粮办纳的趋势,而田赋中夏税又有归并于秋粮中征纳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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