髡钳:kūn qián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亦作“髠钳”。古代刑罚。谓剃去头发,用铁圈束颈。《史记·季布栾布列传》:“迺髠钳 季布 ,衣褐衣,置广柳车中。” 唐 卢照邻 《咏史》之一:“髡钳为臺隶,灌园变姓名。”《三国演义》第六三回:“﹝ 彭 羕 ﹞因直言触忤 刘璋 ,被 璋 髠钳为徒隶,因此短髮。” 清 赵翼 《赠李莪洲》诗:“矢石已教同死地,髠钳那更伴危途。”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四章:“古用 苗 制,施行肉刑, 汉文 免之,改为囚徒髠钳,鬼薪役作。”★古代一种惩治罪犯的方式。剃去头发称髡,而以铁圈束住脖子称钳。汉文帝废除肉刑时,以髡钳城旦舂代替黥刑。
1、因直言触忤刘璋,被璋髡钳为徒隶,因此短发。
2、东汉人卫宏说,汉代髡钳城旦舂为五年刑,完城旦舂为四年刑,鬼薪(取薪给宗庙)、白粲(择米使白净)为三年刑,司寇(男备守;女为作如司寇)为两年刑(两年刑亦称耐),凡拘役三月到一年者称罚作,女徒称复作。
3、较死刑为轻的为徒刑?也称为耐刑?其中又分髡钳城旦?完城旦?鬼薪?白粲?隶臣?司寇数等。
4、斋於州?仕州,不过书佐,后又为众人所谤毁於州牧刘璋,璋髡钳?为徒隶。
5、初仕刘璋,因直言触忤璋,被髡钳为徒隶。
6、较死刑为轻的为徒刑?也称为耐刑?其中又分髡钳城旦?完城旦?鬼薪?白粲?隶臣?司寇数等。《二年律令?收律》:罪人完城旦舂、鬼薪以上,及坐奸府(腐)者,皆收其妻、子、财、田宅。
7、规定将当受黥面之刑者“髡钳为城旦舂”。
8、栾布列传》:“乃髡钳季布,衣褐衣,置广柳车中,并与其家僮数十人,之鲁朱家所卖之。
9、因直言触忤刘璋,被璋髡钳为徒隶,因此短发。
10、后因直言触忤刘璋,被璋髡钳为徒隶,因此短发。
11、周氏髡钳季布,衣褐衣,之鲁朱家所卖之。
12、晋时徒刑称做“髡刑”?亦名“耐罪”?《唐六典》注?晋“髡刑有四?一曰髡钳五岁?笞二百?二曰四岁刑?三曰三岁刑?四曰二岁刑”。
13、第3类?髡钳城旦舂(剔发?颈项带刑具铁钳)。
14、《君子勿郁郁士有谤毁者作诗以赠之》之一:“须知一尺水,日夜增高波。?东汉末仕州不过书佐,后又为众人所谤毁于州牧刘璋;璋髡钳?为徒隶。
15、髡钳为台隶,灌园变姓名。
16、光和元年(178),因得罪宦官曹节、程璜等,被诬下狱,减死与家属髡钳流朔方(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南),后徙五原安阳县(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上书自陈,奏其所撰《汉纪》十意。
17、乃髡钳布,衣褐,置广柳车中,并与其家僮数十人,之鲁朱家所卖之。
18、如髡钳城旦舂,五岁刑;完城旦舂,四岁刑;鬼薪白粲,三岁刑;司寇和作如司寇,皆二岁刑,男罚作和女复作,皆一岁到三月刑。壬子,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罪一等,诣金城戍;犯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系囚鬼薪、白粲已上,减罪一等,输司寇作。
19、髡钳之戮,生于睚眦;覆尸之祸,成于喜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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