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墓:qiūmù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坟墓。宋张耒《美哉》诗:“昔人屯田戍兵处,今人阡陌连邱墓。”元刘祁《归潜志》卷十四:“始欲自脩,且将扫除吾先祖邱墓。”吕志伊《论国民保存国土之法》第一章:“今滇越铁道将成,云南人安葬先人之邱墓,聚居家族之庐舍,供给衣食之田园,不久将为法人牧马之场、驻兵之所矣。”

1、安西都护府治所,在龟兹国城内,管戍兵二万四千人。
2、掌管军、政事务,领戍兵1000名。十七年拜定远大将军,管军万户。

3、北魏统治扩大到中原以后,军队分为中兵、镇戍兵和州郡兵。
4、如北魏的兵户制和镇戍兵制,西魏、北周的府兵制。
5、此外多数台湾绿营置产收租营运效果良好,隆恩租之用途也日增,除「戍兵医药调理之费」、「以资赏戍兵金公费」,也作为租店贮?、修缮营栅军械等费用,故隆恩租的实行一直持续至清朝统治结束。
6、(李乐在《乌青镇志》中说:“镇,周属吴,吴戍兵备越名为戍。
7、铁毅加入的就是五原的戍兵,承担着训练役龄男子、储备后备兵员、向首都和边防部队输送合格士兵、维护地方治安、防范镇压叛乱、听从中央征调、出境参战等任务。
8、以选为北镇戍兵,稍立功效。
9、中彦得戍兵为盗者,悉论如法,帅府怒其专决,劾奏之,朝廷置而不问。
10、出知怀安军,乞罢都运司以宽民力,罢戍兵以弭乱阶,罢泛使以省浮费。
11、借曰戍兵不可遽减,请训练义勇,少给糇粮,每岁之费,不当屯兵一月之
12、掌管军、政事务,统戍兵1700名。
13、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年),叛元降宋,歼蒙古戍兵,攻取益都,人据济南。
14、大方、西溪、谷里、北那要害之地,筑城戍兵,足销反侧。
15、今宝应之逼山阳,天长之逼盱眙,须各增戍兵万人,遣良将统之,贼来则坚壁以挫其锋,不来则耀武以压其境;而又观衅伺隙,时遣偏师掩其不备,以示敢战,使虽欲深入而畏吾之捣其虚,此遏寇之兵也。同年五月,林兴珠和都统彭春、副都统班达尔沙、玛拉等率清军3000多人水陆并进,在雅克萨城郊抓获敌兵数人,讯问城中情况,有一俘虏逃逸,兴珠当即建议:“宜亟进矣,掩其不备而围之,令其在外者不得入,在内者不得出。
16、旧有郓州人二千五百为戍兵,及黄巢之乱,遂为阻绝。
17、地方的镇戍兵、州郡兵仍然存在,它们都不属于府兵系统。
18、调那地狼兵二千来,戍兵稍振……韦扶谏者,马平瑶魁也。
19、派兵接应撤出安西四镇戍兵(据出土《汜德达告身》)。
20、他作战时“智略宏远,料敌如神”,有勇有谋,胜多而败绝少;平日里“均戍兵,立更休法,劝农桑,修武备”,保境安民。
21、朝廷鼓励戍军屯田自给,建立了“公田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此公田制也”。在居延出土的大量汉简中,经过收集整理,有名有姓的戎边将士士卒达上千人,他们为当时的汉朝屯田戍边政策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
22、戊辰,缘江戍兵老疾者,悉听还。
23、唐曰:“余筹之熟矣,今四郊多暴骨,取蹿以易,谁复知之?前蜀韦庄《悯耕者》诗:“如今暴骨多於土,犹点乡兵作戍兵。

24、继于次年正月,遗使入宋,要求瓦桥关南十县故地,并质问宋兴师伐夏及沿边疏浚水泽,增益戍兵的缘故。
25、自河抵广宁,止宜多置烽堠;西平诸处止宜稍置戍兵,为传烽哨探之
26、既至,免利路民饷运,徙沿边戍兵就粮内郡,纵保胜义士复业,存左藏所解白契二百万以备不虞,悉奏行之。
27、的中军、地方的镇戍兵及州郡兵等其他军队。
28、延州当西夏出入关要冲,战后城寨焚掠殆尽,戍兵皆无壁垒,散处城中。
29、镇戍兵是为保卫边防而设置的。
30、后来,“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
31、因赵云曾在大邑戍兵防羌,故后主敕葬银屏山麓。
32、案:开元十年,沿边戍兵六十余万,张说以时无强寇,奏罢二十余万,使还农。
33、唐孙樵《复召堰籍》:“凡其所居,铿耀有闻,及为潞州,声光削然,将发戍兵,甲兴而哗。
34、宋张耒《美哉》诗:“昔人屯田戍兵处,今人阡陌连邱墓。
35、戍兵十万无壁垒,皆散处城中,畏籍,莫敢犯法。
36、岭海徭贼窃发,朝廷调戍兵之在行省者往讨之,会提调军马官缺,故事,汉人不得与军政,众莫知所为,克敬抗言:“行省任方面之寄,假令万一有重于此者,亦将拘法坐视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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