舛谬:chuǎnmiù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亦作“舛繆”。1.差错;错误。晋郭璞《<山海经>叙》:“其山川名号,所在多有舛谬,与今不同。”《北史·韩麒麟传》:“抄百餘人名,各读一徧,随即覆呼,法抚犹有一二舛谬,显宗了无误错。”《旧唐书·德宗纪上》:“得非刑法舛繆,忠良鬱湮,暴赋未蠲,劳师靡息。”清蒲松龄《聊斋志异·辛十四娘》:“我为汝作冰,有何舛谬?”2.悖谬;荒谬。宋赵与时《宾退录》卷五:“虽间有小疵,多不害大体;惟东西二周一节极其舛谬,深误学者。”明沉德符《野获编·兵部·仇鸾谈兵之舛》:“其间意气之骄盈,议论之舛谬,概难枚举。”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献一·停止闰月》:“然光先实於历法毫无所解,所言皆舛谬。”《清史稿·高宗纪三》:“左副都御史孙灝奏请明年停止巡幸,上斥其识见舛繆。”3.错乱。唐吴兢《贞观政要·论灾祥》:“皇天降灾,将由视听弗明,刑罚失度,遂使阴阳舛谬。”《清史稿·礼烈亲王代善传》:“五年三月,詔询诸贝勒:‘国人怨断狱不公,何以弭之?’岳托奏:‘刑罚舛谬,实在臣等。’”

1、今考其书,舛谬特甚……引古事舛戾最多。
2、安:千顷堂书目作三十卷,考原书目录,卷一至卷六为各烦文,卷七八诗,卷九词,卷十史帝,卷十一侮?,卷十二井福录,卷十三地理微绪,卷四十汉上末言,卷十五襄邑实录,卷十六寓楚杂着,卷十七八为历代宦官鉴,与三十卷数不符,然今本为明祖子艰手订,当无舛谬。
3、正如李氏本人予料的那样,“编长纂杂,诚不能无舛谬漏舛”⑧。
4、但荐举不实,荐主负连坐之责,所谓“得人者优加进贤之赏,舛谬者严行连坐之诛”。
5、为纠正古代记载本草中存在的“品种既烦,名称多杂”,“舛谬差讹,遗漏不可枚数”之弊,决心自己编修本草学。
6、宋张君房《<云笈七签>序》:“然其纲条漶漫,部分参差,与琼纲玉纬之目,舛谬不同。
7、皆经彦和、方回首自?校,非如田沉家,贪多务得,舛谬讹错也。
8、的形式,通过排比资料,相互参照,而发现问题,提出疑问,继而广征博引,援古证今,以批驳舛谬,辨正疑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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