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贰:zuǒèr 基本解释:[deputy]旧时指担任副职的官吏●详细解释:辅佐主司的官员。明清时,凡知府、知州、知县的辅佐官,如通判、州同、县丞等,统称佐贰。其品级略低于主管官。唐李邕《岳麓寺碑》:“和合是请,佐贰是膺。”明宋濂《方愚庵墓版文》:“佐贰始虽倨慢,先生委诚待之,卒自愧服。”《文明小史》第二九回:“次日到衙门里去看看,只见一般佐贰太爷扬扬得意,有的坐轿,有的步行踱了进去。”★◎佐贰zuǒèr[deputy]旧时指担任副职的官吏★辅佐之官也。《唐书·食货志》:「主以郎官,其佐贰皆御史。」;《清国行政法泛论·正印官及佐贰杂职首领》:「正印官为主任官之义,佐贰、杂职、首领,皆补助官之名称也。」

1、即开仓赈济,又虑县中佐贰少难周,遍令标属四十余员协同分赈,众有难色。
2、同知:知府的佐贰。
3、各州县未尝不施赈,或委任佐贰,或假手胥吏,或设厂远离村镇,穷民奔走待食,或得或不得。
4、又言民生日匮,请禁烧酒,禁种烟草,禁米谷出洋,并议令佐贰官督民树畜,士绅相度?水道。
5、章炳麟《官制索隐》:“观今时州县,不任佐贰吏员,而独任己之阍人。
6、作者此时,官不过佐贰,人已入暮年。
7、王伸汉斩立决,知府王毂绞决,江督铁保、同知林永升均革职,遣戍乌鲁木齐,苏抚汪日章革职,留河工效力,其余佐贰杂职获徒流杖责者8人。
8、五方各有方领一人,方佐贰之。
9、厅原为知府的佐贰官同知、通判的办事机构,因无专门名称,即以“官厅”称之。元制,除云南行省外,各省提调军马的只限于两名长官,其余佐贰等官不得参与。
10、佐贰之任贵能与长官辨正,恐此人不能尔。
11、佐贰卑杂,得数千钱,便为人判事。
12、衙门会坐,则一品衙门长官北,佐贰官从一品东,二品西,三品南。
13、又每遇水旱,司、道、府亲勘,先以供应烦州县,所委佐贰,亦滋扰累,请严参重处。
14、于是,州县官应有僚属,这就是清代称“佐杂”的州县小吏,包括佐贰、杂职、首领等官。
15、官北直佐贰,同治元年,湖城失陷,家属殉难,师闻遽弃官回南,偏求母骸,不得。
16、辛巳,刑部阙佐贰,英宗与辅臣论人材及公,辅臣因言公性直不阿,宜在法司。
17、又疏陈民生十害,谓:“州县胥役挟持长吏,为衙蠹之害;官吏私交旧识,关说曲直,为抽丰之害;乡民钱粮讼狱,必投在城所主之户,听其侵蚀唆使,为歇家之害;大奸巨猾武断乡曲,为奸豪之害;督抚及司道胥吏干?有司,为上官胥吏之害;丞簿佐贰滥受讼牒,为佐贰之害;奸民?张上控,株连蔓衍,为越诉之害;颜料本色,缘时价低昂,不载由单,任意苛敛,为杂派之害;百姓十室九空,无藉乘急取利,逐月合券,俗谓‘印子钱’,利至十之七八,折没妻孥,为放债之害;邮传往来,强捉人夫,挽舟负舆,为纤夫之害。
18、宋、元及明初侍御史只设一二人,作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的佐贰。
19、俱以佐贰丞尉。
20、唐代州、县地方官有刺史、县令等长官,也有司马、长史、参军及县丞、县尉等佐贰官。
21、恩旧莫比,当赞务居中,永执朝政,而所陈多不被纳,疑上欲疏之,乃求外出,以占时旨。炀帝罢州罢郡,取消长史、司马二官,只置赞务为佐贰,旋改郡赞务为郡丞,则其地位本即郡丞。
22、清《会典》:首领官、佐贰官、杂职官之吏通称“攒典”。
23、历任海州佐贰副官、西华知县、南京礼部主事。
24、金正二品,与参知政事同为执政官,为宰相佐贰。旧制,胥吏供役年久无过,予以议叙,选
25、至明清时,凡知府、知州、知县的辅佐官,如通判、同知、州同、县丞、主簿等,统称佐贰。
26、郡守及其佐贰官。
27、朕昔在初九佐贰此州(2),未遇扶摇之力(3),空俟海沂之咏(4),洎大横入兆(5),出处斯易(6),一挥宝剑,遽履瑶图(7),承历数而顺讴谣(8),著天依而御区夏(9)。
28、致自户部尚书至各地守令主印者皆处死,佐贰以下杖一百,充军边地。
29、凡内外三品以上官,任满三年者,死后一子可以入监读书;地方布政等司长官及州县佐贰殉于国难的,准其嗣子入监读书,这些都是难荫。
30、芦洲丈量,例委佐贰,民苦需索。
31、明年,嘉兴佐贰以下坐盐法死者数十人,有司以文燧尝署名公牍,请籍其家。
32、盐运使以及各州县正印官、佐贰官死于王事者,亦准荫其一子嗣入国子监学习,俱称难荫监生。
33、佐贰,当刺史的辅助官员。
34、分宗室、功臣、宰辅、部院大臣、内阁九卿、翰詹、科道、曹司、督抚、河臣、监司、守令、校官、佐贰杂职、武臣、忠节、逸民、理学、经学、文学、孝友、义行、方术、藩臣、列女等二十五类,计二千余人。60卷,分为宰辅2卷、部院大臣4卷,内阁九卿1卷,翰詹2卷,科道1卷、曹司2卷、使臣1卷,督抚2卷,河臣l卷,监司4卷,守今6卷,校官l卷,佐贰杂职l卷、武臣2卷、志节4卷、逸民3卷、理学1卷、经学3卷、畴人2卷、文学lo卷、孝友1卷、义行1卷、艺术1卷、党人l卷、释道l卷、列女2卷,此外阂卷未有集外文l卷。
35、金史浑坦历一十七官,未尝为佐贰。
36、诸郡每年年终太守或佐贰都要进京述职,称为朝集使。
37、隋朝京尹的佐贰。
38、各州县正佐贰辟,陆续都到。
39、以佐贰有官位,吏员有世及,皆不能曲从己意,故惟阍人为可恃。两江总督苏凌阿阍人为和?旧奴,恣睢
40、至远缺佐贰,多经裁减,独员居职。
41、以佐贰有官位,吏员有世及,皆不能曲从己意,故惟阍人为可恃。
42、佐贰为此,正官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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