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夷治夷:yǐyízhìyí 基本解释:利用外族或外国之间的矛盾,使其互相冲突,削减力量,以便控制或攻伐。●详细解释:利用外族或外国之间的矛盾,使其互相冲突,削减力量,以便控制或攻伐。
1、明王朝派御史大夫丁玉为平羌将军,进军镇压羌民起义,明王朝“以夷治夷”,调乌斯藏(西藏)雍中罗洛思镇压威、茂羌民义军。
2、随后,当地农业部门还尝试“以夷治夷”的方式对付小龙虾,在梯田投放黄鳝、鲶鱼、蛙类等小龙虾的天敌,希望它们能克制小龙虾的泛滥,不过效果并不显著。
3、这种“以夷治夷”的治国之术,至今仍被广泛使
4、时值亚齐穆斯林举行反荷兰殖民统治的武装斗争,史努克提出的“以夷治夷、分化瓦解”的主张,后成为荷兰殖民者的政治依据,终于使亚齐穆斯林上层妥协、就范。
5、培养民族干部、团结彝族上层人士,彝族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管理民族内部事务,彻底结束了历代王朝“镇压”与“以夷治夷”的统治方式。
6、道光二十年三月二十六日(1840年4月27日),林则徐联同广东巡抚怡良、水师提督关天培等人上了著名的《复议曾望颜条陈封关禁海事宜折》,奏驳曾望卿的主张:首先要区别对待对外贸易,不宜“概断各国贸易”,应“以夷治夷”,“使其相间相睽,以彼此之离心,各输忱而内向。明初,朱元璋实行“以夷治夷”和“开疆拓域”戌边政策,田氏在思州领域逐步扩大向湘西乾州扩展,明洪武五年(1372年)田儒铭改授沱江宣抚司宣抚使职,明洪武八年(1375年)以王子统率强盛家兵八千余人攻打黔东北各县和长官司,五子分别为茂文、茂武、茂弼、茂良、茂能,田家军一举攻克10个长官司,合并为五个长官司,朝廷维其五子世袭领地,印江朗溪厥册大部合并为朗溪蛮夷长官司,田茂能为首任长官,田儒铭念其第五子茂能年幼,并嘱其妻蒲氏定居印江抚政,田儒铭晚年也定居印江,蒲氏去世后将她作为女英雄崇拜,后世子孙每年都要会聚蒲氏和田儒铭墓朝拜,至今不变。
7、随后,当地农业部门还尝试“以夷治夷”的方式对付小龙虾,在梯田投放黄鳝、鲶鱼、蛙类等小龙虾的天敌,希望它们能克制小龙虾的泛滥,不过效果并不显著。
8、1383年,明设云南布政使司和都指挥司,进一步发展汉代以来“以夷治夷”的羁縻政策和元代的土官制度,“府卫参设”、“军政分治”、“土流兼置”,府州县相继置设。
9、殖民统治罪恶滔天,其后遗症更是罄竹难书,殖民者实行的“以夷治夷”的卑劣手段直接造成不少非洲国家今日的民族矛盾,作为多民族的肯尼亚自然难以幸免。
10、从元代以来,特别是是在明代,中央政权对于西北、西南边疆的一些少数民族聚集地区,采取的统治策略是“以夷治夷”、“以蛮治蛮”的土司制度。
11、中东就是例子,选择性反恐,企图以夷治夷,却作大的伊朗,ISIS。
12、战前迷信所谓“万国公例”,寄希望于外国调停,“以夷治夷”;战中一再退守,避战保船,“累累错失战机”,最终打败了一场国运攸关的战争。
13、(改土司制为流官制)之前,无论是始于先秦盛于唐、宋的“羁縻制”或是行于元、明、清的“土司制”,均是历代封建王朝对湘西实行“以夷治夷”的羁縻牵制政策的真实写照。
14、如璋都主张采用向各国开放朝鲜门户的方法,施展"以夷治夷"的平衡政策,以避免朝鲜成为某个列强的独占物。
15、王特深知清王朝推行“以夷治夷”和“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的施政方针,便制订“状告瓦士土司”为第一阶段斗争策略。
16、希望打仗的有中国人,清朝希望以夷治夷,以日本来平衡俄国。
17、石门县为少数民族地区,自明洪武至清雍正改土归流时,一直自我管理、自我防御、自给自足、以夷治夷、不受朝廷约束,由朝廷设立千户、百户所防守地方,其境内共有26支土官。
18、在构建这种体系的过程中,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在野蛮的征服、杀戮和肆虐的基础上,对殖民地人民采取了“分而治之”、“以夷治夷”等转嫁矛盾、挑拨离间的种族、民族和宗教政策,并且在殖民主义势力之间的利益斗争中将一些国家的领土或民族聚居地区进行任意的分割。
19、荷兰殖民者奉行“以夷治夷”政策,将从印尼、爪哇地区招募的由马来人组成的兵团调至科伦坡,借以维持治安,镇压起事者。
20、其实,牢头掌管监仓,学员殴打学员,并不新鲜,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也是一些监狱管理犯人中惯用的“以夷治夷”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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