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第:sī dì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指旧时官员私人所置的住所。《后汉书·贾复传》:“ 復 为人刚毅方直,多大节。既还私第,闔门养威重。”《宋书·彭城王义康传》:“鞠恭慄悚,若堕谿壑,有何心颜,而安斯宠,輒解所职,待罪私第。” 宋 苏轼 《醉白堂记》:“故 魏国忠献 韩公 ,作堂於私第之池上,名之曰 醉白 。” 清 吴伟业 《萧何》诗:“ 萧相 营私第,他年畏势家。”★私有的住宅。相对于官舍而言。《新唐书.卷一七七.封敖传》:「始视事,廷设九部乐,敖宴私第,为御史所劾,徙国子祭酒。」《红楼梦.第六八回》:「是夜王信到了察院私第,安了根子。」
1、以撤官舍材木构私第,赐死。
2、驱夺人业,崇侈私第。
3、帝临私第,亲问所患,请命上帝求?。
4、蔡东藩《南北史通俗演义》第五六回:“?高澄?待了半日,方见心上人儿,被军士押至……当即令军士释缚,载以良马,导入都中私第。中医学是圣道,唐代的王冰在注解《黄帝内经?素问》时谈到,“释缚脱艰,全真导气,拯黎元于仁寿,济赢劣以获安者,非三圣道则不能致之矣”。
5、同光初,弟光胤为平章事,时谒问于私第,尝语及政事,他日,光逢署其户曰“请不言中书事”,其清净寡欲端默如此。
6、蜀司空兼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张业,性豪侈,强市人田宅,藏匿亡命于私第,置狱,系负债者,或历年至有瘐死者。
7、尝留宿直庐,不还私第。
8、阿鲁补以撤官舍材木构私第,赐死。
9、晚年退居私第,仍参议国家大事。
10、盗引玉泉,经绕私第,罪四。
11、以荆王府为私第,取内府珍玩实之。
12、后来,蒙天子降谕特准鸾舆入其私第。
13、元载末年,造芸辉堂于私第。
14、甚至在李三才终于退归故里以后,他们还要把“盗皇木营建私第”第罪名,加于李三才身上。
15、马永卿《懒真子》载,“温公(司马光)私第在县宇之西北,诸处榜额皆公染指书。
16、宋太宗自逼幸了周氏,本极不愿放她回去,只是恐怕留在宫中,要被臣下议论,所以暂时忍耐,任凭周氏重归私第,以图再谋另策。
17、一是奉亲养老,“公既归,则角巾私第,岁时伏腊,群诸子姓,绯衣蟒玉,奉觞尊人前寿。
18、偶出归私第,驺从赫奕照衢路,望若卤簿。
19、擒虎拜舞谢恩,便来私第憩歇。
20、署东侧有蔡公私第改建为“忠义庙”。
21、未几,薨于私第,年五十五。遂夺生侍卫,禁生游从,处之私第。
22、署东侧蔡公私第改建为“忠义庙”。
23、《北齐书?王?传》:“受爵天朝,拜恩私第,自古以为干纪。
24、天授二年九月六日终于私第。
25、臣即时于私第待罪,蒙圣恩差中使传宣,召入中书供职。
26、元至正二十年卒于松京典牧洞私第。
27、忠置酒私第,招茂、彪东西坐。
28、蔡东藩《南北史通俗演义》第五六回:“?高澄?待了半日,方见心上人儿,被军士押至……当即令军士释缚,载以良马,导入都中私第。
29、胡三省注:“里舍,私第也。
30、周祖谒道于私第,问伐蒲策。
31、皇帝一见,喜不自胜,遂赐擒虎锦彩罗纨,金银器物,美人一对,且归私第憩歇,一月后别有进旨。
32、四十二年,御史刘光复劾其盗皇木营建私第至二十二万有奇。
33、显德四年冬,卒于西京之私第。
34、元五年,(公元九四一年)放还私第。
35、初,德宗多猜忌,朝士有相过从者,金吾皆伺察以闻,宰相不敢私第见客,度奏:“今寇盗未平,宰相宜招延四方贤才与参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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