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吏:chōng lì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旧谓在衙门内供职。《儒林外史》第十七回:“我有个房分兄弟,行三,人都叫他 潘三爷 ,现在布政司里充吏。”

1、这里包括三种形式,即岁贡儒人、诸生补吏、学官充吏。

2、黄永(1368-1434年)均玉讳福公次子,字长治号儒林,官翰林学士,明太祖洪武十五年由晋江潘湖临漳选拔至南京户部充吏迁居永春廿五都儒林里,遂为永春儒林黄氏初祖,其曾祖元处士赠徵仕郎黄权字本经又字秀卿号天麟,祖父黄仕龙字原慈号湖山,父黄福祖名均玉字永锡号宣毅,黄永字长治号儒林学士。

3、而在中、下级官员中,则出职吏员更占据了绝大部分,乃至当时竟有人断言:“我元有天下,所与共治,出刀笔吏十九。职官充吏的制度化,从政府方面来说,是为了提高在职吏员的素质,同时也可以加强他们重新出职作官时的务实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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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则选充吏职,举送天朝。

5、如闻外州远县,仍钟敝风,选吏举人,未遵典则,至有宗党称孝,乡曲归仁,学必典谟,交不苟合,则摈落私门,不加收齿;其学不稽古,逐俗随时,作轻薄之篇章,结朋党而求誉,则选充吏职,举送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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