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yízhǔjìchéng基本解释:死者生前用遗嘱规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份额的法律行为。遗嘱指定继承遗产的人是遗嘱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详细解释:死者生前用遗嘱规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份额的法律行为。遗嘱指定继承遗产的人是遗嘱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1、在这两种继承方式中,法定继承仍然是占绝对优势的继承方式,人们大多习惯让法律来处理自己的身后事。而遗嘱继承更便于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处分遗产。与法定继承制度相比,遗嘱继承制度具有效力上的优先性。

2、第三部分:我国大陆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制度的规定。

3、办理遗嘱继承公证要先确认遗嘱生效再办继承

4、本文拟通过对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继承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的研究,同国外民法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就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继承制度的一些不足之处,提出笔者的一点看法和意见,以期有益于我国继承法的立法工作。本文共约五万字,分为五个部分。

5、与前代相比,宋代遗嘱继承制度进一步得以完善和规范化,并具有自身的特点,表现在其一直处在不断变化和调整之中,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遗嘱继承纠纷的原则和方法。

6、随着经济的发展,遗嘱继承制度越来越体现出其实

7、近两年来,公证处仅在沙荒地、道路沟渠、果园承包及遗嘱继承、收养、赡养、分家析产等方面就为农民办理公证达1 20 0多件,起到了预防纠纷、防患于未然的积极作用。

8、宋时女儿承继家产的现象不少,主要有奁产陪嫁、招婿入赘和遗嘱继承等方式。

9、摘要宋代不仅“户绝”有遗嘱继承,而且“非户绝”也同样存在遗嘱继承。

10、第二部分:遗嘱继承制度产生的根源及其历史发展。

11、本文从中国古代遗嘱的发展历史展开卷帙,对立遗嘱人与被遗嘱人的遗嘱能力、遗嘱的三种表现形式、遗嘱的具体内容、遗嘱的订立程序及其公私二力相结合的履行方式分别展开论述,在分析中国古代遗嘱继承起源、内容、运行机制的基础上,以中国古人传统的以家族为本位的生活理念和对人对事的情理观为着眼点,对中国古代遗嘱继承与现代民法中的遗嘱继承加以比较,总结出中国古代遗嘱继承的四大特点,以为中国古代遗嘱继承的实质与传统固有的法定继承并无差别,都是一种被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与人格延续,是家族整体性观念的体现。

12、笔者首先考察了遗嘱继承制度产生的根源及其历史沿革,通过追溯遗嘱继承制度的起源及其发展变化,揭示了罗马法对近代各国遗嘱继承制度的影响。通过论证权利保护的观念变迁和法的价值追求,说明在不同社会背景下,观念形态的变化对继承制度相关内容的重要影响。

13、遗嘱继承是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继承人以及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制度和法定继承制度并为继承领域的两大制度。

14、前的遗嘱继承制的修改、补充。

15、1961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纲要》,对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主要问题,又进一步作出规定。

相关文章:

    Top